應用:
顏色、圖形符號或字母數字符號應標注在相應的線端或鄰近處。
當采用兩種以上的識別方法,并可以能出現混淆時,這兩種識別方法的相互關系必須在有關文件中說明。
系統通則
基本原則
1 字母數字系統由大寫正體拉丁字母和阿拉伯數字構成。
2標志直流元件的字母從字母表的前半部分即A至M中選用,標志交流元件的字母從字母表的后半部分即N至Z中選用。
字母“I”和“O”不能使用,符號“+”和“-”可以使用。
3 當不致產生混淆時,允許省略第5.2條中規定的完整字母數字符號的某些部分。
標記原則
端子標記以下列原則為基礎:
1 單個元件的兩個端子用連續的兩個數字來區別,奇數數字應小于偶數數字,例如1和2。
2 單個元件的中間各端子用數字來區別,最好用自然遞增數序的數字。例如:3,4,5等。中間各端子數字選用大于兩邊端子的數字,并應從靠近較小數字的端子處開始標志,例如一個兩邊端子為1和2的元件的中間各端子用3,4,5等數字標志。
兩個兩邊端子和兩個中間端子
3 如果幾個相似的元件組合成一組,各個元件的端子可以接下列方法標志:
a. 在5.2.1和5.2.2條中所規定的數字前冠以字母的方法來區分兩邊端子和中間各端子,例如:
用U、V、W標志三相交流系統中設備的各相端子;
b. 不需要或不可能識別相位時,在5.2.1和5.2.2條中所規定的數字前冠以數字的方法來區分兩邊端子和中間各端子。為避免混淆,在這些數字中間加入一個圓點,例如:一個元件的端子用1.1和1.2標志,另一個元件的端子用2.1和2.2標志;
c.每一元件的兩端子以不同的連續數字來區別,該元件的奇數數字應小于偶數數字。
特定導線線端的識別
特定導線線端字母數字的識別應符合表1中的規定。
表1 設備特定接線端子的標記和特定導線線端的識別
導 體 名 稱
字 母 數 字 符 號
設備端子標記
導線線端的識別
交流系統電源導體
注:1)只有當這些接線端子或導體的電位與保護導體或接地導體的電位不等時,才采用這些識別標記。 [2]